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关于转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 <劳社部发[2000]13号>及省政府办公厅 <青政办[2000]151号>涉及有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内容的通知

时间:2000-08-23   作者:青民办 [047]  浏览次数:1957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8号)精神,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推动国企改革和发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8号)精神,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推动国企改革和发展,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8 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13号), 省政府办公厅为贯彻国务院(国发[2000]8号)文件精神, 日前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两个确保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00]151号)。现就两个“通知”中涉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有关内容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民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加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领导,严格按照两个“通知”的要求,协调一致,密切配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证我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健康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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