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报来的《关于成立青海省噶千慈善基金会的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经审查,所报材料齐全,基金会宗旨、业务范围明确,符合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你会登记注册为基金会法人。
同意你们上报的监事成员、理事会成员及拟任负责人。请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将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报我厅备案。
基金会登记后,要依照《章程》规定的内容依法开展活动,接受青海省民政厅及青海省慈善总会的业务指导和省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遵守基金会管理制度。
此复
二○○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