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财社字[2000]第3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 无军籍职工情况, 现就下拨2000年军休人员所需经费,提出如下分配意见(见附表),请尽早研究下达。第四批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批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经费(安置人数较少的地区已调剂分配),待财政部下达后,我厅再另报追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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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0年军队离退休人员经费分配意见的报告
时间:2000-08-09 作者:青民发 [127] 浏览次数:21885根据财政部财社字[2000]第3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 无军籍职工情况, 现就下拨2000年军休人员所需经费,提出如下分配意见(见附表),请尽早研究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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