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关于青海省心理咨询协会筹备成立的批复

时间:2009-07-19   来源:民间组织管理局   作者:李晓军  浏览次数:13253
  经审查,你们申请筹备成立青海省心理咨询协会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青海省心理咨询协会筹备成立。请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青海省心理咨询协会筹备组:

  经审查,你们申请筹备成立青海省心理咨询协会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青海省心理咨询协会筹备成立。请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自准予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此复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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