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民政厅机构改革进展顺利新机构开始运转

时间:2000-06-22   作者:要情 [028]  浏览次数:17831
  按省政府办公厅核准的我厅“三定方案”和省人事厅批准的《民政厅机关人员定编定岗实施办法》,在厅党组和厅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学习文件,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充分论证,制定方案。
  按省政府办公厅核准的我厅“三定方案”和省人事厅批准的《民政厅机关人员定编定岗实施办法》,在厅党组和厅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学习文件,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充分论证,制定方案;公布职位,选配人员;畅通渠道,分流人员等五个环节的工作,到6月20日,新核定的处以下51个岗位,通过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人员已全部安排到位,新机构开始运转。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厅党组决定对处以下51个岗位全面采取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办法择优选配人员,通过三个步骤分步落实人员到位。第一步,确定处长,正处级干部通过党组提名,民意测评,竞职演讲,公开评议,任前公示等程序,从符合条件的正处级在岗人员中选配了9名干部,并对其中的6人进行了轮岗调整;第二步,确定副处长,副处级干部从符合任职竞争条件的34名干部中,采取民主推荐,(多于应配职数20%的差额)、竞职演讲、公开评议等程序,最后经党组研究,从中择优选配了11民干部任职;第三步,确定非领导职务人员,处以下非领导职务采取双向选择和先进岗后定职级的办法进行了选配,根据个人意愿,处室双选小组集体讨论的意见,报厅党组确定了进岗人选。与此同时,为妥善安排分流人员,我们采取了“先修渠,后放水”的办法,将厅属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的空缺岗位腾出来,根据本人特长,经征求意见,综合平衡、组织协调后,一部分人被充实加强到厅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一部分人安排到厅属事业单位和社团工作;一部分人充实到新转入职能的事业空缺岗位上。同时,对符合这次机构改革中政策规定和允许的提前离岗和自愿退休人员办理了有关手续;对三年分流期间工龄满30年,本人自愿提出退休和参加培训的人员也落实了单位,充分体现了组织对分流人员的关怀。
  通过改革初步收到了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机构得到了精简,机关职能向宏观转移。处室精简了25%,共分流公务员38人(厅级3人,处级10人,处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25人),减幅为38.7%,各处(室、局)的主要职能定位于对业务的宏观指导和管理上。二是厅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结构明显优化。厅机关处以下公务员平均年龄为40岁,比改革前降低了3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2%,比改革前提高了15%,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占35%,比改革前提高了8%,这为适应职能转变,完成宏观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上方广告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