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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政协委员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00-03-23   作者:青民发 [040]  浏览次数:17320
  根据青政办[2000]21号文《关于认真办理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意见、建议的通知》精神,我厅就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提出。
  根据青政办[2000]21号文《关于认真办理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意见、建议的通知》精神,我厅就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救灾款物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建议进行了办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主动地与反映问题的政协委员取得联系,详细询问和了解委员建议的具体情况。收到政协委员的工作建议后,史国枢厅长要求救灾救济处尽快调查了解,掌握事实真相,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给政协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照此,我们于3月2日和17日,两次派出工作组到化隆县谢家滩乡和沙连堡乡就救灾粮的发放、到位、分配情况进行了调查。对有较明显反映的沙连堡乡重点调查了其后昂村,并召集公巴、上塔加、宫巴湾三村的部分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调查的结果是:1999年,化隆县民政局分配给沙连堡乡由省厅下拨的救灾粮3万公斤,救灾面粉7万公斤,乡上分配给其后昂村救灾粮1600公斤,救灾面粉4200公斤,这些救灾粮都是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行分配的,如对南什吉、加羊、韩沙哥、马尤奴司4 户特困户给予了重点照顾,每户救灾粮40公斤,救灾面粉50公斤,对去年的特重灾民马尔布解决了200公斤救灾面粉。 全乡领到救济粮的有1521户7906人,在乡、村公开栏及群众大会上公开公布4823户(人)。救灾粮发放的基本程序是,县民政部门根据各乡灾情分配到乡;在各村分配救灾粮时,乡政府按照各村去年遭受灾害的情况,由乡党委和乡政府集体研究讨论提出分配方案,然后召开群众大会进行公布和评议,在确认无异议后再进行实施。根据省上提出各地对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由县掌握到村的要求,乡政府对本地区的灾民生活困难情况也掌握到了户,乡上有全乡各村的特困灾民花名册和基本情况。根据特困灾民的实际生活困难情况,乡政府将一部分救灾粮直接“戴帽”落实到了特困户家庭,真正发挥了救灾粮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的作用。在救灾粮发放的监督中,每次分配救灾粮,乡上都有乡党委全体成员研究讨论的会议记录,救灾粮分配到户后由灾民亲手签名或划押,并规定不得代领。救灾粮发放花名册要求一式二份,一份报县民政局,一份存乡政府。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召集9名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 他们都认为乡上、村里在救灾粮的发放上是公道的。同时上塔加村的苏有德老人讲,他以前是村里的老干部,这么多年来,去年遭受的灾害是最严重的,全村有近70% 的群众缺少口粮,如果没有国家的救济,恐怕早就出现逃荒讨饭现象了。现在村里人心稳定,这也说明县乡在救灾粮分配上是合理的。
化隆县纪委和县民政局在3月初组成联合工作组, 就全县六个重灾乡镇的救灾粮发放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除个别地区存在一些平均分配的现象外,大部分地区发放和到位情况良好,既突出了重点,又对去年的缺粮户生活全面进行了安排,灾区群众生活基本上得到保障。
通过调查,尚未发现“化隆县有些乡镇发放救灾粮过程中有截留和挪用现象的问题”。
根据政协委员建议,我厅抽调业务处室和海东民政局的同志深入民和、互助、平安、化隆等地的10余个乡镇,就救灾粮的发放到位情况进行了检查。总体感觉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民政部门加强了对救灾粮发放的管理力度,无论是组织救灾粮的质量,还是下发救灾粮的数量以及发放和管理的程序、制度上都较以往有了新要求。对发放工作群众反映较好。灾区群众说,若不是发放的量大,且工作又做得细,恐怕早就有人逃荒要饭了。他们一再感谢党、感谢政府。通过调查,对发现的个别地区发放救灾粮不及时,平均分配的问题进行了纠正。互助县民政局对东山乡政府将88袋补价面粉出售给情况较好村民的做法进行了严肃批评和彻底纠正,将已经出售的补价面粉收回安排给其他困难较大的重灾民,调查中,我们没有发现救灾粮挤占、挪用、贪污的现象,也没有发现群众因吃不上饭而外出逃荒等非正常情况。在政府帮助下,重灾民的籽种、化肥等也得到了较好的解决,灾区的春耕生产正在顺利进行。
三、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我厅再次要求各地加强对救灾款物的发放管理。在对全省的灾情实行省掌握到县,州、地、市掌握到乡,县掌握到村的原则的同时,对救灾款物的发放也要实行以上原则。绝不允许优亲厚友、挤占挪用、平均分配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截留、挪用救灾款物的,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要求各地在发放救灾粮时要严格执行《青海省救灾粮发放管理规定》,重申救灾粮的发放必须坚持由各县民政部门负责落实到乡镇,采取由乡镇储粮会统一管理、统一入帐、统一发放的办法。救灾粮的发放必须根据灾民困难程度、经济状况、自救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以保障困难灾民基本生活为目标,严格把关。同时要求将救灾粮的发放作为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三公开”的原则,公开救济对象、公开上级下拨的救灾粮数量、公开给重灾民的救济数额。在发放过程中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审计、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
近期,我厅已安排业务处室和海东地区民政局对海东6县开展救灾粮发放专项检查工作。省厅还将组织和安排工作组深入灾区做进一步调查、落实,以保证救灾粮及时、足额发放到灾民手中。据我厅初步统计,全省重灾区100%的特重灾民和50%以上的重灾民都得到了国家无偿救济,还有50%的灾民得到了国家有偿补助的救灾面粉。只要基层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组织落实到位,灾民五月份以前的基本生活不会出现大的困难。
我们计划在四月底继续组织1000万公斤左右的救灾粮,其中60%的无偿救灾粮,40%的有偿救灾粮。以帮助灾民度过5月到8月最为困难的时期,保证灾区人心稳定,社会安宁。
我们真诚欢迎政协委员继续关心救灾救济工作,督促、检查救灾款物的发放,以保证党的救灾救济政策落实到户,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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