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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省民政局长会议的通知

时间:2000-01-28   浏览次数:23897
  为了贯彻省委九届三次全委会和2000年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精神,经研究,定于2月底在西宁召开全省民政局长会议。现将会议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月27日报到,28-29日开会,会期两天。
  为了贯彻省委九届三次全委会和2000年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精神,经研究,定于2月底在西宁召开全省民政局长会议。现将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月27日报到,28-29日开会,会期两天。

  二、参加会议人员:各州、地、市、县(市、区、行委)民政局长和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三、会议议程:
  1、传达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精神;
  2、总结1999年全省民政工作,部署2000年民政工作任务;
  3、民间组织管理局、救济处、区划处、基层政权建设处、安置处、募委办进行大会专题发言。
  请各地和厅机关有关处室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会议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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