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日,由省民政厅组织编制的《青海省“十二五”社会服务发展规划》顺利通过省政府发展规划办牵头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
会上,省社科院、省学校、青海师范大学、青海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听取了规范编制组关于规划编制情况和规划主要内容的介绍,并就规划文本充分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规划思路清晰、定位准确、主题鲜明。用“社会服务”统括民政领域各项业务,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符合民政工作实际,能较好地以一个完整的业态进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做大做强全省民政工作,有力推动全省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规划目标科学、任务明确、措施有力。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提出了综合减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和社会组织服务、优抚安置以及社会专项事务服务等保障和改善民生八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和六个方面的保障举措,既与民政部“十二五”发展目标相衔接,又与省委推进“四个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战略决策相适应,既强调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更强调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的要求,体现了前瞻性、指导性和实用性。规划结构合理、格式规范、内容充实。整体结构和章节设置合理,脉络层次清晰,文字表述准确,是一部比较规范的专业规划文本。
省政府应急办、省发改委、住建厅、财政厅、人保厅、残联等单位的领导应邀参加了会议。根据与会专家意见,省民政厅规划编制组将对规划作进一步的补充、调整、修改和完善,尽早上报审批。
编审:刘志德 编辑:闫丽 供稿:陈益刚
青海省“十二五”社会服务发展规划论证审查会在西宁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