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青海省民政厅与青海省气象局共同签署了《关于联合提升青海省防灾减灾能力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将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服务社会、共同发展”的原则,联合开展灾害信息员队伍和减灾社区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信息共享和灾害预警、评估工作,共同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减轻灾害损失,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协议》共签署了四项合作内容,一是双方将加强与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完善重大气象灾害会商、调查和评估制度,二是双方将共同建立防灾减灾信息共享机制,制定信息交换目录,明确交换渠道,及时共享相关信息,两部门在现有网络及其通信手段基础上,加快建立气象灾害和气象信息共享平台,三是双方将联合开展灾害信息员队伍共建共享机制,合作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共同推动灾害信息员稳定维持机制的建立,四是双方联合开展减灾社区建设,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平安社区”进行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示范点建设,切实提高社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联合成立民政气象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互访和交流制度,日常具体工作由民政厅救灾处、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负责,重点落实领导小组会议有关工作部署和日常工作中的联系、交流、协调和技术合作等事宜。
编审:冶成明 编辑:沈丽君 供稿:耿生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