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将防灾救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工作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切忌麻痹大意。层层建立救灾工作责任制,确保职责明晰,措施有力,狠抓落实,确保防灾救灾工作不留死角。二是做好各项准备。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重大灾情在2小时内上报。加强与国土、水利、农业、统计、气象等部门的协作,做好灾情预警、灾情评估和会商核定。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资金、物资、队伍、装备等方面的准备。三是积极应对灾情。在灾害发生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核查灾情,准确掌握受灾群众的生活情况,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住房、口粮、衣被、取暖等救助工作,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四是严格相关制度。严格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 加强救灾款物管理,发放程序透明公正,确保救急救难。同时加大对救灾款物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发现的问题。
编审:张洪 编辑:沈丽君 供稿:窦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