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讨论通过并签署了《青海省与四川省行政区域界线第二轮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了青川两省行区域界线第二轮联检工作。会议要求青川边界有关州、县民政局,在联检工作中要按照中央综治办等10部门《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和2009年两省民政厅《印发〈四川省民政厅、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创建川青平安边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建立和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纠纷应急处理、联席会议、平安边界等机制,深入推进平安边界线创建活动。民政部国勘办和青川省两省民政厅分管领导要求两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联检工作的重要性,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本着对边界地区双方群众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联检工作,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民政部的要求,严密组织,严格程序,精心实施,确保联检质量。同时要加强沟通,妥善解决联检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努力维护川青边界的长治久安和稳定发展,把川青边界建设成平安边界、和谐边界。
会上,川青两省毗邻州、县的代表一致表示,要坚持依法管界治界,加强沟通协调,扎实做好界线联检工作,巩固勘界成果,切实维护两省法定界线的权威性。
编审:刘志德 编辑:闫丽 供稿:唐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