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全省农村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之后,省民政厅及时发下了《关于上报2011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分解情况的通知》(青民发[2011]73号),对做好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地区按照全省农村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要求,对目标责任书内下达的建设任务进行再分解,确保与“百村示范”建设紧密结合。二是各级民政部门在组织实施今年的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履职尽责,加强对“百村示范”工程建设的引导,主动跟进,全力配合,力求取得实效。注重发挥好村级组织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联巡、联检、联查制度的基础上,聘请专业的工程质量监督员,确保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对没有规划或规划不合格的,一律不安排危房改造项目。三是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危房改造实践中成功推广节能热炕等技术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工艺流程、拓展使用功能、简化建造工序,完成相关技术改造,确保危房改造户自觉应用节能热坑、太阳能暖廊等新型节能技术。
各州(地、市)政府按照省上要求,抓紧时间安排部署,目前已将建设任务全部落实到县,并与各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分解指标为:西宁市13400户,其中:湟中县4700户、大通县4700户、湟源县3000户、城西区100户、城北区200户、城中区200户、城东区400户、经济开发区100户;海东地区16000户,其中:平安县2000户、民和县3000户、乐都县3000户、互助县3400户、化隆县3000户、循化县1600户;海南州4800户,其中:贵南县900户、兴海县900户、贵德县1000户、同德县900户、共和县1100户;海北州2000户,其中:海晏县300户、刚察县200户、祁连县500户、门源县1000户;海西州1500户,其中:德令哈市420户、格尔木市180户、都兰县336户、乌兰县564户;黄南州2000户,其中:同仁县1000户、尖扎县1000户。果洛州150户,其中:班玛县50户、甘德县50户、玛沁县50户。
据了解,目前一些地区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围绕“千村建设”,在已提前做好危房改造对象审定工作的基础上,已陆续组织开工建设。对列入“百村示范”的村庄,各地已基本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待修建性详规村级规划出台后组织实施。
编审:刘志德 编辑:闫丽 供稿: 李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