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解决好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通过实施“爱心献功臣行动”、“关爱功臣行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等活动,采取政府资助、社会帮扶、邻里互助等形式帮助农村牧区优抚对象解决住房困难,改善住房条件,确保广大农村牧区优抚对象的生活达到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多年来,省民政厅始终把优抚对象住房解困列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十一五”以来,省上每年都要筹措安排部分资金,专项补助各地开展优抚对象住房解困工程。各地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对口帮扶、结对帮扶、共建帮扶,动员当地群众邻里互帮、投工投劳等方式帮助优抚对象新建或维修住房。2009年,在全省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中,按照优先优惠的原则,将全省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列为主要改造对象,两年来,按重点优抚对象户均补助1.92万元,孤老优抚对象补助3.5万元的标准,帮助1131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新建了住房,共新建住房5700余间,总建筑面积91000平方米,随着这项惠民工程的深入推进,将会使更多的农村优抚对象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同时,在全省推进的游牧民定居工程中,按每户补助3万元的标准,帮助部分牧区优抚对象修建了定居房,改变了他们居无定所的生活习惯,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条件。各地还将城镇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保障范围,使部分住房困难的城镇优抚对象改善了住房条件。“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农村优抚对象建房补助资金2600余万元,共帮助1689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新建或维修了住房。
编审:王长明 编辑:刘海宁 供稿:刘海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