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省各地天气变化情况和汛期的到来,省民政厅下发紧急通知,就预防和应对各种突发性灾害,做好防汛救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强化责任意识。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将防汛救灾责任追究制落到实处。对汛前准备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认真查找、及时解决在防汛救灾准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与气象、水利、交通、国土、财政等部门的会商沟通和协调联动,提高救灾工作的组织和协作能力,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二是加强灾情管理,严格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灾情发布和报送,保证灾害信息初报及时、核报准确。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负责和参与救灾工作人员24小时联络畅通,确保第一时间了解灾情、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三是提升应急能力,完善防汛预案。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和汛期灾情详细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切实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配备必要的救灾物资和设施、设备、并适时开展避灾演练,确保灾情发生后及时为灾民提供食品、衣被、饮用水、医疗服务和临时住所,保障受灾地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编审:刘志德 编辑:丽 供稿: 何振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