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省民政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建立生活困难就医患者主动发现工作机制 精准落实医疗救助帮扶

时间:2026-09-30  [要情137]   来源:厅办公室   作者:柴宗云  浏览次数:405
  近期,省民政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关于建立生活困难就医患者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的通知》,重点构建信息发现、分级转送、核查保障三大闭环工作体系,打通医疗机构前端摸排、民政部门后端救助的联动通道,推动医疗救助由“群众申请、被动受理”向“主动摸排、精准发现”转变,全面织密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网......
  近期,省民政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关于建立生活困难就医患者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的通知》,重点构建信息发现、分级转送、核查保障三大闭环工作体系,打通医疗机构前端摸排、民政部门后端救助的联动通道,推动医疗救助由“群众申请、被动受理”向“主动摸排、精准发现”转变,全面织密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网。
  一是健全前端信息主动发现机制。明确各级医疗机构主动摸排责任,聚焦急诊急救、重大疾病、意外伤害、长期慢性病治疗等高额自负费用就医群体,常态化摸排生活困难患者。推行“扫码申报+登记报送”双线模式,民政部门统一制作宣传资料、二维码海报及信息登记表格,医疗机构在门诊、住院部、急诊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张贴公示,引导患者通过青海省社会救助公共服务二维码自主申报;对不熟悉线上操作的群众,由导诊人员现场指导申报或登记信息后报送民政部门。
  二是完善跨区域分级转送处置机制。依托省级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实现救助信息统一归集、分类分流。对本地户籍及常住人员救助信息,由属地民政部门直接核查办理;对外来就医困难群众信息,接收地民政部门3个工作日内完成跨区域转递推送,就医地民政部门同步做好协查核实工作。明确省、市(州)、县(市、区、行委)三级医疗机构信息报送时限与流程,各级医疗机构摸排信息均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分级报送、汇总流转。
  三是压实快速核查精准保障机制。县级民政部门收到救助线索后,2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核查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精准识别患者家庭困难程度。对符合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及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分类落实对应救助政策、及时兑现帮扶资金;对暂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群众,细致做好政策解释、留存工作台账,针对其他生活困难需求开展帮扶转介服务,确保困难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应。
 
编审:李满庭 编辑:马元红 供稿:柴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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