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组织诚信意识和规范化建设,整体提升了服务水平,实现了社会组织管理 “三个转变”。
一是实现了管理理念的转变。在传统的管理理念中,我们总是把“管理”与“控制”、“限制”、“监管”、“掌控”联系在一起,往往对社会组织限定过死,不仅会影响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而且容易导致人们思想上的混乱和认识上的偏差。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以发展的眼光去看待社会组织,将其从被监管的对象转变为发展建设的主体,是一种积极的管理方式,也更容易被社会组织认同和接受。
二是实现了由多头分散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的转变。服务是社会组织的立身之本,诚信则是社会组织发展的源动力。然而,社会组织服务态度的好坏、服务能力的强弱和社会组织诚信度的高低等究竟该由谁来评判,以什么标准来衡量,在以往都是含糊不清的,容易导致社会上的乱评比、乱摊派禁而不止,社会组织无所适从。免费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切断了组织评比单位与被评比对象间的利益链条,有效地遏止了多头插手社会组织的不法行为,统一了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和诚信尺度,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三是实现了社会组织他律向自律的转变。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初期,部分社会组织并不重视,对参加评估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甚至有抵触。经过前两批的公示,特别是听说评估等级要与承接政府部分职能和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挂钩的消息后,有些社会组织负责人感到脸上无光,担心失去一次大好的发展机遇而坐不住了,开始对照有关标准要求自行检讨所在社会组织的工作了。有的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订立自律公约;有的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推出了服务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的在开拓思路,重新审视和调整自身的工作计划等。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分类修订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修订出台《青海省社会组织评估办法》和《加快青海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并在适时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纳入全省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推动社会组织更好地与政府、企业、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协调、推动作用。
编审:刘志德 编辑:那永成 供稿:于兰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