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教育厅等27个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深化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精准摸排、精确建档、精细服务”及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围绕健全完善“摸排—建档—服务”全链条工作闭环,明确了21项具体措施,并从“幼有所育、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等五个方面,深化细化了68项具体服务事项,为全面提升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质效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工作指引。
在精准摸排上,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关爱网络作用,运用“线上大数据+线下铁脚板”,做实精准摸排。开展存量数据双向比对,通过部门数据共享补齐儿童身份、就学、监护等信息。将摸排登记融入网格日常巡查,紧盯返青务工、学生寒暑假返乡、农牧民季节性转场等关键节点,重点排查跨省流入随迁子女、牧区转城镇就学儿童、农牧区外出务工留守儿童等群体,确保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底数清、情况明。
在精确建档上,严格执行“一人一档、动态更新、分级复核”制度,按照“基本信息+差异需求”,做细精确建档。将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流动儿童和监护缺失、缺位的留守儿童列为重点关爱服务对象,同步建立信息台账和档案。压实各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周巡查、月走访、季更新、年复核”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重点关爱服务对象的动态管理。
在精细服务上,聚焦流动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留守儿童监护兜底两条主线,紧扣“监护兜底+关爱服务”,做优精细服务。全面落实流动儿童救助、教育、医疗等保障措施,健全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评估、干预、兜底机制,督促指导外出父母履行监护责任。充分利用村(社区)儿童之家等基层关爱服务阵地,常态化开展安全常识、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等宣传教育。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充分发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积极推动将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纳入儿童友好城市(社区)建设、民生实事、平安青海建设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具体措施落地落实,不断提升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审:李满庭 编辑:舒其煌 供稿:周明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