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2011年上半年,全省除玉树州推迟外,其它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开展了统一换届选举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各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强化分类指导,截至5月底,七个州地市的38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已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完成率达到100%;七个州地市的3899个村,已有3892个村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完成率为99.98%。第八次村(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已基本结束。
从整体情况看,这次全省村(居)委会统一换届中,一大批政治素质好、真心服务群众、办事公道、遵纪守法、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人才进入村(居)民委员会,村(社区)干部队伍整体结构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全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服务的914名大学生中,有435名进入村(社区)“两委”;村(居)民参选率分别达到93.27%和82%;村(居)委会直选比例分别达到100%和39.2%;妇女委员进入村(居)民委员会比例较上届分别提高10.9%和11.4%;换届选举“难点村”治理率达到97.3%。表现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明显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显著提高,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有力加强等突出特点,较好地实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在本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要深入推进基层民主、维护城乡社会稳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目标要求。
这次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我省第一次推行全省村(社区)党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届期、统一安排、统一检查验收的换届选举工作模式,也是我省第一次统一社区居委会届期,第一次在村和社区普遍推选成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各地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明确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组织和民政部门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配合的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了区县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和民政部门各负其责的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全省的村和社区通过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规范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大幅提高村(居)民委员会直选比例、大力实施妇女委员和社区民警岗位“专职专选”、全面推行换届选举观察员制度等新举措,有力推动了全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按期、顺利完成。
编审:冶成明 编辑:贾萌 供稿:张作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