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向青海省枸杞协会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时间:2026-08-21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浏览次数:1862
青海省枸杞协会:   经查,你协会未按照规定接受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四条之规定......
青海省枸杞协会:
  经查,你协会未按照规定接受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四条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协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青海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七项之规定,将你协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你协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厅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青海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9号
  联系部门:青海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971-4399327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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