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的目标,青海省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以往我们在调整社会保障标准时虽考虑物价上涨造成的影响,但调整周期相对固定,尚未全面建立一种随物价大幅上涨即及时调整的动态联动机制。联动机制出台后,形成了一种随物价波动及时反应、科学调整的长效机制,民政部门在实施社会救助工作中,由被动转为主动,工作协调难度相对降低,运转效率得到提高,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发挥了社会救助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工具的作用,对经济运行起到“自助稳定器”的功能,体现出新时期社会救助管理运行机制的创新,提高了社会救助的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明晰部门权责。联动机制的含义为,在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涨幅达到临界条件时,将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连续一定时期回落至临界条件以下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一定时期以上时,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标准。这些条件的界定需要多部门共同商定。但是,价格补贴涉及物价、统计、财政等多部门,每一次发放价格补贴或者提高低保标准,民政部门都需要做大量协调、沟通和汇报工作,其中程序繁琐,过程漫长,待价格补贴真正落实到百姓手中,总是滞后于居民消费水平上涨带来的影响。对于生活主要依赖政府救助的困难群众而言,等待的过程较长。联动机制的建立,有助于联席部门间及时协调,权责明晰,及时应对市场价格波动采取宏观管理。二是完善调控机制。市场经济环境下,物价水平是波动变化的,宏观调控总是落后于市场变化,我们不仅要遵循市场规律,还要保证制度效益得到高效发挥,因此,如何建立一种长效机制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经济周期,正如金融调控手段和各种应急预案,在必要时即可快速反应,民政部门提出的一个想法就是由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给予互相支持,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作出合理反应。一个具有政府强制力的协调运转机制,对于解决政策调控滞后是一种有效措施。临时价格补贴的发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物价上涨带来的压力,对群众的心理预期起到了安抚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实现同步发展。2010年,青海省居民消费品价格上涨趋势明显,7月份以来,青海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同比涨幅达到3.2点,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面对玉树突发强烈地震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青海省上下全面贯彻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提高全省低保标准、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优抚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对玉树灾区困难群众增发临时价格补贴,在春节前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先后3次为近136万人次的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各类补贴资金计1.45亿元,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通过提早谋划,迅速行动,联动机制顺利出台,物价及统计部门及时提供相应数据,民政厅协调省财政请示省政府提高了低保保障标准。5月中旬,提标工作全面开展。此时恰是2010年12月—2011年4月临时价格补贴政策到期时,全省60.6万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保障政策顺利接续。
市场经济的缺陷在于资源配置有着不合理流向,社会救助被看做是政府公共资源的再分配。这种随着市场变化而做出迅速反应的长效机制,对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实现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同步提高提供了长期稳定、可靠有效的制度保证,对于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编审:刘志德 编辑:沈丽君 供稿: 沈丽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