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七•一”前夕民政厅系统离休干部新享受的生活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时间:2011-06-30  [要情098]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作者:王发玉   浏览次数:21288
  在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离休干部的关怀和照顾,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决定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近日,省民政厅接到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转发的《关于提高离休干部......

  在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离休干部的关怀和照顾,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决定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近日,省民政厅接到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转发的《关于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青组老〔2011〕5号)文件后,迅速行动,派出专人集中时间走街串户,走访慰问,及时将12位厅系统离休干部的增发补贴共计9.8万元送到了每一位离休干部手中,给居住省外的老干部邮寄了生活补贴,一一询问了老干部的生活、身体情况,转达了厅党组的问候,给他们带去了党和国家的温暖。当工作人员代表厅党组将1.12万元现金送到1944年就入伍的离休干部马时鄂手中时, 85岁高龄的马老动情地说:“在党生日时候,党中央又给我们这些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增发生活补贴和扩大发放范围,这是给我们这些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老同志送上的一份节日厚礼!”

  这次文件调整后,红军时期、抗日战争前期、抗日战争后期、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可分别享受3个月、两个半月、两个月和一个月离休费数额的生活补贴。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各级老干部的生活,民政厅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政策待遇的落实情况,尽力解决一些涉及老干部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在医疗保健、提高车辆保障水平、改善住房条件等方面,舍得下功夫,为老干部幸福安度晚年创造了良好条件。

编审:冶成明 编辑:沈丽君 供稿: 王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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