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青海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兜底线、保基本,聚焦老年人在养老保险、社会福利及养老服务设施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省财政积极落实资金保障,安排财政补助资金39.2亿元,支持落实养老服务政策,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开展适老化产品以旧换新,切实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年均安排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20亿元,对全省120余万城乡居民予以缴费补贴,保障全省57余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52余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一)保障老年人基本待遇。一是落实高龄补贴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制度。向全省70岁以上老年人按不同年龄段每月发放110-180元高龄补贴,对参加意外伤害险的特殊困难和其他社会老年人给予每人每年30元和10元的保费补贴。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养老机构等对60周岁困难老年人和80周岁社会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满足老年人助餐、助医、助洁等日常照护需求,并按失能等级分档分类足额给予补贴。三是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支持西宁市、海西州等五个地区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通过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街道及乡镇老年助餐点更新设施设备,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捷性、可及性。四是将家庭适老化改造纳入以旧换新促消费范围。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支持围绕“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五是足额落实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同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提高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二)加强养老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通过预算内投资支持班玛县中心养老院、达日县达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西宁市湟源县老年养护院、海西州德令哈市长江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等95个项目建设,推动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二是通过中央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支持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等老年人福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维修改造及设施设备更新、适老化改造、以及养老机构星级奖补等工作,支持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三)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一是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提供预防接种、健康评估、健康指导等服务,同时,65岁以上老年人可按每人每年130元的标准享受健康体检服务,做到早干预、早治疗,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二是支持推动医疗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并通过家庭医生签约,为老年人提供预约、咨询、就诊、转诊、住院延伸、慢性病医防融合等服务。三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鼓励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促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等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打通养老和医疗通道,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专业的医养服务。
(四)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一是强化老年人文化供给,鼓励开展戏曲进乡村、濒危剧种演出、政府购买文艺演出等活动,丰富基层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支持实施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保障全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为基层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创造条件。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强化养老服务资金保障,通过省级彩票公益金重点支持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及正常运转,优化整合资源,提高老年教育覆盖率和可及性,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学习活动。三是积极拓展旅游服务业态,支持旅游宣传推介和旅游服务能力提升等重点旅游建设项目,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各类游客提供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
(五)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在落实专项养老补贴的基础上,针对困难老年人通过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予以兜底保障。一是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分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等政策范围,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二是对困难老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予以分类资助,并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到90%以上,减轻困难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返贫。
编审:李满庭 编辑:舒其煌 供稿:王生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