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试点地区,海西州格尔木市在开展今年的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将突出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困难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开展“百企联百户”活动,充分利用当地企业优势资源,帮扶农村居住危房的困难户实施危房改造,营造了全社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局面。
为启动“百企联百户”活动,格尔木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格尔木市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百企联百户”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格政办[2011]55号),将实施“百村示范”工程建设中的86户困难户在享受与其他建房户同等获得3.1万元危房改造补助金(其中:困难群众危房改造2万元,农村奖励性性住房0.5万元,地方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治0.6万元,)的基础上,由当地盐湖集团、玉珠峰矿泉水有限公司、中浩天然气化工公司、农信社等43家企业与困难户之间确定结对帮扶关系,采取为困难户提供建房资金或建房材料两种方式,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样式、统一建材、统一质量”的标准,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千村建设、百村示范”统一规划设计,为其新建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房屋,由帮扶企业承担国家政策补助以外的其它建房资金。此外要求结对企业完成帮扶建房任务后,为结对困难家庭中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成员提供在该企业的就业岗位,为实现困难群众家庭的脱贫致富创造条件。
编审:郭莲玉 编辑:沈丽君 供稿:李文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