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指南

青海民政惠民政策百问百答(移风易俗)

时间:2026-01-20   来源:社会事务和殡葬管理处   浏览次数:2471
  青海民政惠民政策百问百答(移风易俗)。
  1.我省少数民族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结婚需要登记吗?
  答:我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我省果洛、玉树、海南、海西、海北、黄南6个自治州及大通、互助、民和、化隆、循化5个自治县通过地方立法,将本行政区域内少数民族法定结婚年龄调整为男20、女18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9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行后,协议离婚的程序有何重大变化?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哪些人员需要火葬?
  答:划定为火葬区内的群众需要火葬,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火葬。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2〕234号),我省划定的火葬区为:西宁市城中区、城东区、城西区、城北区、湟中区、大通县、湟源县,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区、民和县、互助县,海北州海晏县、刚察县,海南州共和县、同德县,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共17个县市区。根据民政部、国家民委、卫生部关于《殡葬管理条例》中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规定的解释(民事发〔1999〕17 号),在火葬区,对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 10 个少数民族的土葬习俗应予尊重,不要强迫他们实行火葬;自愿实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
  4.农村公益性墓地可以买卖、转让吗?
  答:不可以,农村公益性墓地是为本村户籍居民提供安葬的墓地,不得买卖和转让。根据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青海省公墓管理办法(试行)》(青民发〔2025〕37号),农村公益性公墓(墓地)不得向村(居)民及其配偶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特殊情形按照村(居)民自治原则讨论决定。
  5.目前我省生态惠民殡葬政策享受对象有哪些?
  答:根据《青海省生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青民发〔2025〕38号),目前我省惠民殡葬政策(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享受的对象为:①对户籍为青海省籍的城乡居(村)民;②在青海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青海省户籍的在校就读学生,驻青军(警)部队现役军人;③与在青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以上、在本省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④本省内的无名、无主人员。
  生态安葬奖补政策享受的对象为:①对户籍为青海省籍的城乡居(村)民;②在青海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青海省户籍的在校就读学生,驻青军(警)部队现役军人;③与在青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以上、在本省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
  6.目前我省生态殡葬奖励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目前我省生态殡葬奖励标准为:①选择不保留遗体(天葬)或骨灰(骨灰撒散或深埋不留坟头)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②选择认领“生命树”(在生态安葬纪念园内选择林地与墓地复合利用方式安葬,目前,西宁市城北区和湟中区、海东市乐都区建成了3个生态安葬纪念园)、壁葬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③选择花坛葬、草坪葬、树葬的一次性奖励1500元。
  7.选择火化有补贴吗?
  答:选择火化可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包括:遗体接运费(含抬推尸体、消毒、尸体袋,辖区内接运);遗体存放费(含遗体冷藏,三天以内);告别场地租赁费(含主持台、推车、电子屏、音响等基本设施设备和绢花拥灵、绢花花圈等可重复利用的基本装饰);遗体火化费(含馆内转运尸体、耐火垫、骨灰清理研磨、拣装灰及装盒服务);惠民骨灰盒或骨灰袋;骨灰格位(政府举办的殡仪馆、骨灰堂、公墓免费提供骨灰安葬格位1个,并免除安葬费、维护管理费),并可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内“一站式”减免。其他安葬方式选择了基本服务项目的,也可享受相应的基本服务费用减免。例如:某藏族群众选择天葬,选择了殡仪馆殡仪车接运遗体、暂存遗体,可享受这两项服务费用减免。
  8.安葬的墓穴有标准吗?标准是多少?
  答:有。根据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青海省公墓管理办法(试行)》(青民发〔2025〕37号),安葬骨灰的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安葬遗体的单人墓穴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穴不超过6平方米;安葬遗体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墓坟包高度不得超过0.8米,占地不得超过6平方米。鼓励群众不立碑或以树代碑,确需立碑的立式墓碑高和宽不超过80㎝×60㎝、卧式墓碑长宽高不超过60㎝×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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