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我省民政系统针对残疾人有哪些政策补贴措施?
答:目前我省针对残疾人主要有“两项补贴”:一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二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答: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持有有效残疾人证的低收入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的残疾人。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行分档补贴,其中,一级、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三级、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
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答: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6.如何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目前,我省针对残疾人的“两项补贴”资格审查已实现“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持证残疾人到就近的村(社区)可以申请“两项补贴”。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本人申请、本人户籍、低收入家庭认定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7.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要递交哪些资料?
答: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身份证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复印件1份);②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本人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填写的《青海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批表》或《青海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表》,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需同时填写两个审批表;⑤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青海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