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青海出台《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利用管理办法》

时间:2025-10-27  [要情094]   来源:厅办公室   作者:马钰  浏览次数:4378
  近日,省民政厅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9个部门,制发《青海省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强化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和部门协同机制建设,安排部署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利用工作,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持续精准、高效、智慧......
  近日,省民政厅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9个部门,制发《青海省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强化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和部门协同机制建设,安排部署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利用工作,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持续精准、高效、智慧。
  一、打破数据壁垒,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办法》着力破除部门间数据壁垒,推动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联动教育、公安、人社、医保等20个部门,整合困难群众在户籍、就业、医疗、教育等多维信息,实现对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数据采集、交换、存储与使用全流程管理,保障数据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提升困难群众识别效率和救助精准度,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获得帮扶。
  二、建立预警平台,实现主动发现精准救助。《办法》明确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对全省低收入人口开展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通过设定因病、因灾、因学等预警指标,精准筛查潜在困难对象,并及时推送至相关部门核实转办,变“被动申请”为“主动发现”。此举将原有分散、碎片化的救助服务,整合为统一、主动、系统化的民生保障网络,推动社会救助体系从“保生存”向“防风险”“促发展”升级。
  三、强化数据利用,健全质量追溯机制。《办法》明确规定,各专项救助部门须按“5个工作日反馈受理情况、15个工作日反馈办理结果”的时限要求推进工作,形成闭环管理,确保救助帮扶“不悬空”。同步建立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对存疑或明显错误的信息,及时反馈相关部门校核更新,切实保障数据真实可靠,为社会救助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省将以《办法》出台为契机,持续推动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落地见效。通过不断织密扎牢民生保障“数字网”,增强民生保障工作“数字赋能”,让困难群众在及时、有力的帮扶中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编审:李满庭 编辑:舒其煌 供稿:马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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