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西宁市城北区规范有序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时间:2011-08-25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浏览次数:15932
  近期,西宁市城北区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为基础,以提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水平为目标,率先在全省制定了《城北区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将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简称为中心)......

  近期,西宁市城北区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为基础,以提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水平为目标,率先在全省制定了《城北区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将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简称为中心),对各级民政部门在切实加强社会公益类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有序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提升为老服务等方面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办法》一是明确了管理主体。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全区中心的机构管理和监督,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的中心的指导和管理,社区居委会则承担本辖区内的中心的日常工作。区安监、就业、财政、建设、卫生、公安和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区民政部门,依法做好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机构管理和日常监督。二是明确了经费补贴办法。区民政局根据日常满意度测评、质量跟踪以及第三方评估结果,综合评定年终考核等级,并根据运行状况的好坏予以奖励或提出批评意见和指导整改。对入住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入住率达不到要求的不发运营补贴,对入住率达到80%以上的,由区财政按照每年发放运营补贴1万元的标准纳入预算保障。三是明确了服务规范。通过与入托老人及其家属签订入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入托老人的权益得到保障。中心要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文化娱乐等各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主要由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解决,并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同时做到服务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做到态度和蔼、服务热情周到。四是明确了产权所属。为确保中心资产管理有序、不流失以及保证中心为老服务方向,中心的产权归城北区民政局所有,其他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区民政局负责登记房屋固定资产账目,社区负责建立室内配备设施固定资产账目,并建立制度、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由区财政局、民政局每年检查一次。

编审:张洪 编辑:沈丽君 供稿:薛文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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