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青海省民政厅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省民政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工作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将精神文明建设贯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创建过程中,省民政厅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聚焦主责主业,
在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社会服务供给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志愿服务、道德讲堂、文明风尚培育等系列活动,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全厅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昂扬向上,服务效能显著提升,树立了新时代民政部门良好形象。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以此为新起点,持续巩固拓展创建成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聚焦群众关切,着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民政服务的质量和效能;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精神文明建设赋能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新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编审:李满庭 编辑:舒其煌 供稿:张忠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