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一季度,全省共实施临时救助1.55万人次,累计支出各类救助补助资金6.11亿元。
青海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青海省临时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细化救助类别,新增其他支出型救助对象,进一步压缩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时限,特别是针对在册保障对象,救助时限从7个工作日压缩至48小时,切实提升了临时救助时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工作的通知》,适度放宽“单人保”认定条件,提出低保边缘家庭中被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可单独申请低保,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此外,青海省民政厅报请省政府同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将低保标准调整权限下放市(自治州)一级,由各市(自治州)结合本区域发展实际,开展科学测算与动态评估,自主确定低保标准。
青海省民政厅还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公开实施。依托低收入人口预警监测信息系统,及时下发疑点数据1.31万条,通过“线上大数据+线下铁脚板”,对家庭经济状况异常变动的,及时核查清退或纳入救助范围。一季度,全省累计新增城乡低保对象0.78万人、退出0.39万人。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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