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具备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资质评估机构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5-03-25   来源:养老服务处   浏览次数:10299
  为确保我省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青海省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办法》(青民发〔2020〕126号)文件要求,省民政厅对2024年各地上报的申请参与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相关资料开展复核......
  为确保我省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青海省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办法》(青民发〔2020〕126号)文件要求,省民政厅对2024年各地上报的申请参与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相关资料开展复核,结合各评估机构对两年来参与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工作的11家评估机构的交叉互评结果(附件1),对11家机构的评估合格率予以通报;同时,对符合《评估办法》中明确的评估机构资质条件但没有评估业绩的6家评估机构名单一并予以公示(附件2)。
如对公示评估机构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电话:0971-4399343。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上方广告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