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省民政厅举行民政工作社会监督员及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

时间:2025-03-15  [要情013]   来源:厅办公室   作者:谢进  浏览次数:3863
  为进一步拓宽民政工作监督渠道,提升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加强民政系统党风、政风监督,更好地促进民政事业发展。3月14日,省民政厅举行民政工作社会监督员及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
  为进一步拓宽民政工作监督渠道,提升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加强民政系统党风、政风监督,更好地促进民政事业发展。3月14日,省民政厅举行民政工作社会监督员及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韩涛出席并讲话。
  仪式现场宣读了首批民政工作社会监督员、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并向17名监督员颁发了聘书,2名监督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希望民政工作社会监督员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广泛收集民意,把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及时传递给民政部门,并协助民政部门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改进方向;希望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员以专业的眼光,对民政行政执法活动开展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助力打造一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民政执法队伍,与民政部门一道编织起牢不可破的民政领域服务保障监督网,为青海民政事业保驾护航、添砖加瓦。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全面向监督员通报民政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情况,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省民政厅首批社会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3年或5年,受聘监督员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界人士、社区工作者、新闻媒体等,充分表现出专业性、广泛性和代表性。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积极组织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及时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和反馈,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民政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民政服务。
 
编审:李满庭 编辑:霍艳珺 供稿: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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