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活动

青海“四个坚持”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5-01-22  [要情007]   来源:厅办公室   作者:李满庭、李霞  浏览次数:10799
  近年来,青海省民政系统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总目标,着力在坚持党建引领、坚持规范培育、坚持发挥作用、坚持强化监管等“四个坚持”上下功夫,努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更好融入和服务全省发展大局......
  近年来,青海省民政系统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总目标,着力在坚持党建引领、坚持规范培育、坚持发挥作用、坚持强化监管等“四个坚持”上下功夫,努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更好融入和服务全省发展大局。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明方向。理顺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两纳入、六同步”党建协同责任,督导社会组织将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写入章程,全面推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抽查审计、等级评估、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协同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切实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规范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全过程。
  二是坚持规范培育促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重要战略部署,积极配合业务主管单位重点培育乡村振兴、新质生产力、生态环保、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社会组织,持续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出台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财务审计、信用信息管理、行为规范活动准则等规范性文件13个,进一步压缩社会组织行政许可时间,近五年以来,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1000余家,办理变更登记3000多项,社会组织在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明显增强。
  三是坚持发挥作用显担当。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助力稳岗就业、“一老一小”服务等工作,全省社会组织累计投入乡村振兴、抗震防震、疫情防控、救援救灾等领域资金量超过2.4亿元,累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4.9万个、吸纳就业近6000人。发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示范性,重点支持社会组织在三区三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提供“一老一小”、乡村振兴等领域及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服务,累计实施项目176个,涉及资金6400余万元。
  四是坚持强化监管优环境。制发《青海省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办法》,推动建立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组织管理执法联席会议、平安青海建设领导小组社会组织专项组和资金监管机制,明确党建领导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构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2轮次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省累计依法处置非法社会组织52家。综合运用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和限期整改四种措施,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1300余家,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编审:李满庭 编辑:霍艳珺 供稿:李满庭、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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