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海北州民政局积极行动,提前筹备、精心组织、全面审核,做好冬季取暖补贴发放工作。
近日,海北州民政局指导各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力度,准确掌握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信息,建立详细台账,确保不重发、不漏发,切实加大农牧民群众持续增收力度。此次取暖补贴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取暖救助按1000元/户/年发放。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取暖救助按800元/户/年发放。截至目前,共为全州9530户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812.44万元,其中:为2434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243.4万元;6449户农村低保家庭发放515.92万元;68户城市特困供养家庭发放6.8万元;579户农村特困供养家庭发放46.32万元。
冬季取暖补贴的及时发放,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的大爱情怀,及时解决他们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落到实处,使困难群众温暖越冬。下一步,海北州民政局将持续关注困难群众的生活需求,不断加大救助力度,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同时,加强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