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切江加说道:“我们塔秀村按照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彩礼不能超过 5500 元,女婿见面礼不得超过 2500 元,送亲客人不得超过 20 人,婚宴禁止酒水,陪嫁控制在 15 只羊以下。这些村规民约的规定不仅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也有利于乡村文明建设。”
婚礼总是绕不开“彩礼”问题。当今社会,“高价彩礼”成了阻碍部分青年男女步入婚姻的坎。有的家庭因为彩礼,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2023 年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扎实开展“高价彩礼”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响应政策号召,塔秀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反复讨论,修订了专门针对高价彩礼的村规民约。具体要求了陪嫁的礼品礼金金额及牛羊数量,提倡村民在传统节日、宗教祭祀等期间穿着民族传统服饰。不得佩戴重金购置的金银、珊瑚、玛瑙、珍珠首饰及银质刀具等。禁止高价宴席,大操大办。经过一系列整改措施,得到村民一致好评。进一步推动了乡风文明建设,树立社会文明新风。还人情以温情、还民风以淳朴、还乡风以文明。
新的村规民约在婚姻彩礼、新人嫁妆,金银首饰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不仅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也有利于促进乡风文明和乡村治理。村民相互间不攀比,铺张浪费的现象也得到遏制,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并形成了遵守村规民约的长效机制。”塔秀村村民西合加本对记者说道。
施行禁止高价彩礼的村规民约,不仅符合文化传承和时代特征,而且形式新颖、意义深远,必将更好地引导广大群众讲文明、树新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良好乡风,有力促进贵南县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塔秀村 1996年制定村规民约并开始实施,这之前我们村有酗酒、参与赌博、打架等各种不良风气,甚至有些家庭背负一身债务。为了全面移除农村不良风气和破除陈规陋习,村‘两委’干部、党员、僧侣和村民代表反复讨论研究制定了禁止酗酒、赌博、偷窃、打架斗殴等具体内容的村规民约。2016年,针对高价彩礼和大操大办的现象,村干部和村民再次修订讨论将婚丧嫁娶相关内容规定制度纳入到村规民约当中,倡导村民‘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俭办’”塔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切江加说道。
下一步,我县将以婚俗改革为契机,不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好经验好做法,立足实际,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争取在推进农牧区移风易俗上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