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活动

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打造“‘青’情救、众扶助”品牌

时间:2024-08-20   来源:中国社会报   浏览次数:5038
  近两年,青海省民政厅紧紧围绕“加快完善符合青海实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构建公平高效城乡统筹的兜底保障新格局”这一主题,深入西宁、海东、海北、海南4个市(州)9个县(区),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社会救助重点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督导......
  近两年,青海省民政厅紧紧围绕“加快完善符合青海实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构建公平高效城乡统筹的兜底保障新格局”这一主题,深入西宁、海东、海北、海南4个市(州)9个县(区),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社会救助重点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督导。
  做法成效
  青海省因地制宜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着力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社会救助品牌。
  拓展救助范围,城乡低保人数实现稳中有升。青海省坚持把完善政策措施作为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内容,通过困难群众基础数据按月比对、收入支出情况动态监测、加大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力度、建立五级培训机制等措施,推动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落实。
  强化工作时效,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发挥明显。青海将提升临时救助时效性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持续精简临时救助审核确认程序,简化提交资料50%以上,缩短救助时间31.5%,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的便捷性、时效性。
  健全核查机制,助力救助对象精准认定管理。青海省民政厅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建立了重点人群数据共享对接机制和季度救助对象基本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比对机制,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疑似人员并下发各地入户核查,推动救助对象认定更加精准。
  深化改革创新,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日趋完善。青海省民政厅指导西宁市做好“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分类制定生活服务类、清洁服务类、医疗健康类和能力提升类四大类38项服务清单,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累计服务6.8万人次,涵盖城乡低保、特困及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众。持续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党建+社会救助、异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着力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通过改革创新,有效满足了困难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救助服务需求。
  对策建议
  青海省民政厅通过调研发现,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仍存在着救助资源整合不到位、城乡保障程度不均衡、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 对象精准认定待提升等问题。对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构建分层分类制度体系,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合力。加快构建以现有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为依托,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服务类社会救助、其他救助帮扶等5类政府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1+5+N”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推动构建覆盖全面、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大救助格局,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切实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兜底性保障。充分发挥省级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定期组织召开会议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切实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元化救助需求。
  扩大救助多元参与渠道,构建大救助资源统筹体系。重视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的积极作用,依托“智慧民政”信息化系统,为慈善组织和救助对象搭建链接平台,精准对接慈善项目和救助需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加强全省慈善组织应急款物捐赠管理使用,鼓励和支持妇联、工会、残联、红会等社会团体和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款物、实施项目等参与社会救助。对参与社会救助的慈善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制度建设。精准对接困难群众多方面救助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家庭成员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开展送医陪护、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服务。引导专业社工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支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社会救助志愿服务。
  强化救助信息共享共用,加快社会救助数字化转型。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加快全省民政数字化转型工作,提升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效率,积极推行“互联网+救助”模式,逐步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各类社会救助业务全覆盖的青海省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以“智慧民政”建设为载体,推广运用“一部手机办低保”,救助事项网上申请、身份信息在线认证、经济状况统一核对、办理进度在线监控、办理结果适时反馈,实现社会救助“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众申办救助事项。进一步完善核对信息系统,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动数据精准高效共享,大力提升数据共享的时效性。定期开展部省联网对接工作,实现数据交换查询,整体提升在保人员的部省查询率、跨省查询率和定期复核水平。持续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定期为困难群众提供“幸福清单”,让困难群体享受综合救助帮扶。
  持续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构建涵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在内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加强与医保、教育、残联等部门的数据衔接,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手段实现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及时预警发现可能需要救助的低收入人口。开展常态化排查,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继续落实好低保“单人保、渐退期、就业成本扣减、家庭收入豁免”等政策,进一步推动全省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取得实效。对因病、因学、因灾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及时转办、转介至相应社会救助部门给予专项救助。对于接受专项救助后基本生活依然存在困难的家庭,及时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有效落实五项工作机制,全力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组织领导机制。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加快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和措施,补齐社会救助工作短板,倾力打造具有青海特色的“‘青’情救、众扶助”社会救助品牌。
  二是有效落实资金投入机制。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重要位置,落实属地责任,在统筹使用好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同时,将社会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做好社会救助资金保障,为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统筹协调部门联动机制。民政部门承担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统筹职责,负责基本生活救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关专项社会救助;财政部门根据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要等情况,做好各项社会救助资金保障,重点向救助任务重、财政困难的地区倾斜。
  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通过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动员引导公益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信息对接、项目发布的工作联系机制,形成社会救助合力,满足困难群众多元化救助需求。
  五是切实发挥监督管理机制作用。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加强社会救助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改革创新,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经办人员依法依规免于问责。(刘永瑾)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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