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民政厅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民政部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一季度全省累计支出各类救助补助资金6.26亿元,有效保障了39.38万名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积极整合各类救助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形成了“9+1”社会救助格局。截至一季度末,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8.24万人,支出资金37216.9万元;城市低保对象7.46万人,支出资金13994.51万元。特困供养人员1.79万人 ,支出资金7716.15万元。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89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718.88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
二是强化主动发现机制。持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与乡村振兴、人社、卫健等16个部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9家金融机构定期开展30项以上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机制,对救助对象进行定期核查和调整,通过“大数据+铁脚板”及时发现生活困难群众,有效确保救助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一季度,累计与乡村振兴、医保等部门交换数据26.9万条,下发社会救助领域各类预警和疑点数据1.2万条,将15.49万脱贫对象纳入低保、特困等救助保障范围,新增农村低保对象0.71万人,动态退出0.56万人,实现救助对象“动态管理、规范进出”,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是深入开展督导调研。聚焦社会救助领域堵点难点热点问题,组成三个工作组赴6个市(州)9个县(区)开展年度社会救助专项调研,重点调研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监管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推进情况,随机入户核查了解对象认定精准度、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着重解决政策执行中的“漏保”“漏救”等问题,及时发现和化解了一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中的潜在风险,实地协调解决了一些群众实际困难。并以此次调研为契机,指导基层民政部门强化社会救助管理,加强主动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业务能力,推动把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审:朱彦清 编辑:霍艳珺 供稿:刘永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