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为契机,聚焦解决现阶段地名管理工作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以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牵引,着力加强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发挥了地名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治理、方便群众生活的积极作用。
一是加大源头管控,地名命名标准化。着眼理顺完善“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地名管理工作机制,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做好住宅区楼宇地名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对各部门职责分工进行明确,对全省住宅区、楼宇地名管理工作提出具体标准,实现了地名管理工作从“事后管理”向“前置服务”的适度转型,有效避免新的不规范地名产生。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地名设置规范化。聚焦国家地名信息库中行政区划、街路巷、自然实体等地名存在的不规范、不准确等问题,深入开展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提升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省地名进行审校更新、查漏补缺和清理整治,累计修改完成12万余条地名词条,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1000余条,推动地名信息数据常态化更新维护和质量提升。扎实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共命名(更名)乡村地名200余条、乡村道路30余条、农家乐和旅游景点等兴趣点240余条,进一步提高了全省乡村地区地名信息的准确性和现势性。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地名管理科学化。指导西宁市湟中区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对湟中区380个行政村10.8万户的地名门牌进行全面规范设置,并以重新核对后的农户地址信息为基础,详细绘制行政村住户分布示意图,有效化解“快递进村难、入户门难找”等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探索符合青海省情实际的乡村地区地名门牌管理模式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立足全省地名管理实际和地名工作发展面临的新变化,修订完善《青海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对前期探索总结的经验予以明确,持续增强地名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深化地名文化保护宣传,更好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编审:朱彦清 编辑:霍艳珺 供稿:安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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