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活动

青海率先设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

时间:2024-02-28   来源:厅办公室   作者:周明邦  浏览次数:494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八届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近日,省民政厅积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报请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印发通知,在全国率先设立青海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八届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近日,省民政厅积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报请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印发通知,在全国率先设立青海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涉及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方方面面,工作小组由民政、教育、卫健等22个相关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研究拟定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推动部门协调沟通,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督促检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推广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以设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为契机,督促指导市、县两级加快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研究制定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更好地保护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编审:朱彦清 编辑:霍艳珺 供稿:周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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