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村规民约,不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主体作用,促进自治、德治、法治的有机融合,让村民成为基层治理的“主角”,让村规民约成为凝聚群众力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有力抓手,村规民约的有效落实,约出了移风易俗“新风尚”、政策宣传落实“新局面”、民族团结进步“新画卷”。
村规民约“约”出移风易俗“新风尚”。制定《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民政部门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海北州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全州214个村、28个社区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和“回头看”工作,着重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各族群众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积极引导培育邻里团结、互帮互助、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以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创建、市域治理等契机,与政法委、宣传、司法等部门形成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落实落细。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群众组织作用,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家庭、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落实和遵守。使农牧民群众对践行村规民约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和体会,农牧民群众的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文明乡风更加浓厚。
村规民约“约”出政策宣传落实“新局面”。依托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主题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等载体,通过微信平台、公示栏、发放宣传册、倡议书、绘制墙绘、走访入户等方式,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理论志愿宣讲队、“周五四堂”“五老”志愿服务队等进行广泛宣传,持续加大宣传教育普及力度,提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知晓率和执行率,倡导农牧民群众争做优良家风、淳朴民风、文明新风的践行者,美丽乡村的建设者,形成了村规民约“我参与、我制订、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新思想、好作风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引导村民们破除陈规陋习、积极参与村(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作用,让其根植各族群众心灵深处,引导各族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村规民约“约”出民族团结进步“新画卷”。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力打造“爱心超市+积分兑换+红黑榜”新型治理模式,将规范管理运行“积分超市”作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有效载体,将积分兑换、移风易俗结合起来,积极推广农牧民参加志愿服务和邻里互助服务积分制管理,将“五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等创建活动纳入积分管理,按积分对农牧民进行激励。通过“表现”换“积分”,让农牧民群众看到参与“积分制”管理带来的实惠与便利,用“小积分”推动移风易俗、民族团结“大变化”,依托原有106个积分超市,打造全州“八有”爱心积分超市84个。坚持把“红黑榜”弘扬道德新风的“风向标”,以“榜”塑人心、扶正气、聚人气、立规矩、促善治,不断激发群众内动力,形成“民族团结”和“文明和谐”的比、学、赶、超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促进各民族群众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推进全州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