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省民政厅召开2023年度全省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民政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有效衔接绩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部署要求和推动农牧民持续增收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2年全省民政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分析形势任务,安排2023年重点任务,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厅党组书记、厅长董杰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2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民政领域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兜底保障政策,切实增强兜底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压紧压实有效衔接责任,推动有效衔接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以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领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民政工作,聚焦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具体工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12项具体任务。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面,落实好兜底脱贫长效机制,坚决守住守好底线,着力提升兜底保障效能,紧盯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持续发力,做好关爱服务;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方面,及时摸清低收入人口情况和底数,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困难情形给予相应的专项救助,开展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工作;在助力脱贫地区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方面,积极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加强农村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助力乡村振兴;在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和社会救助监管效能提升方面,抓好统筹部署,紧盯重点环节,着力提升各项工作监管成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证。
会议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有效衔接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扎实推动有效衔接绩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协同推进农牧民持续增收等重点工作,全面守牢民生底线,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向党中央和全省人民交上合格民政答卷。
会上印发了《2023年青海省民政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海南州、海北州、大通县、格尔木市民政局作了交流发言。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和全省8个市(州)45个县(市、区、行委)民政局局长参加会议。
编审:朱彦清 编辑:霍艳珺 供稿:马宝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