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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民政局: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时间:2023-11-10   来源:海北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3215
  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海北州民政系统全面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查找问题为契机,以建章立制强基础,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社会救助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海北州民政系统全面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查找问题为契机,以建章立制强基础,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社会救助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开展数字监督,监督形式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一是数据资源一网打通。以省民政厅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中心,根据工作需求按季度或半年通过青海省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对低保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进行定期核查,提升对象认定准确性和数据统计质量,强化核对结果正确合理运用,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二是重点监督双线并行。主动筛查数据,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提前发现并识别致贫返贫风险人口,让“数据”变成救助证明“资料”。对重病重残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建立预警监测台账,不定期进行数据比对和入户调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将死亡人员享受救助政策、重复享受救助政策等问题作为数字监督重点,实现线上+线下监督有效衔接。三是资金发放三方制约。按照“民政部门核定对象金额,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理发放”的原则,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导出救助资金数据,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查,代发银行负责核查发放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发放账户一致性。四是数据台账四账合一。每月的救助金发放数据、救助信息系统数据、资金监管平台统计数据、公开公示数据四个台账数据做到重合率100%,实现数据准、台账清、情况明。
  强化过程监控,监督范围由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延伸。一是强化备案管理。低保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申请人应主动如实申明并填写备案表。在此基础上,扩大备案范围,对全州县级民政工作人员实行100%近亲属备案。同时,积极倡导低保申请人的近亲属中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低保申请人应主动向受理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低保经办机构申明,如实填写备案表,同时,在县级纪检部门备案。二是创新信用监管。持续加快构建以诚信申报为核心的审核确认工作流程,由低保审核确认机关以书面形式将如实申报家庭经济状况的义务、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从救助入口就确立低保经办人员的角色,明晰相关责任,推动监督对象由经办人员向服务对象拓展。三是阳光公开公示。畅通监督举报电话,严格落实救助信息末端长期公示制度。对保障对象低保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等信息在低保家庭所在村(社区)长期公示,运用信息化、保密手段公示申请救助家庭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构建阳光救助体系。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地新起点,全州民政系统将结合主题教育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困难群众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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