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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办好老年助餐的“关键小事”

时间:2023-11-09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   浏览次数:3764
  小饭碗里装起大民生,老年助餐服务既是老年人关心的“关键小事”,也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近年来,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典型示范引领、结合实际实践、不断探索总结,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特别是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方面进行尝试探索,形成了一些经验做法......
  小饭碗里装起大民生,老年助餐服务既是老年人关心的“关键小事”,也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近年来,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典型示范引领、结合实际实践、不断探索总结,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特别是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方面进行尝试探索,形成了一些经验做法。
  为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先后出台了《青海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青海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基础性政策文件,为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特别是《青海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对构建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和规划发展方向,有力保障了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有章可循,有序发展。省民政厅、财政厅制定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明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省民政厅制定印发《关于规范青海省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通过“政府主导、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原则为服务对象提供午间供餐服务。西宁市民政局制定印发《西宁市深化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推进“爱老幸福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财政部门制定《“爱老幸福食堂”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落实各项补贴资金;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民政局联合下发了《西宁市爱老幸福助餐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老年人幸福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
  全省通过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每年省级财政投入1.2亿元左右,支持各市(州)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为全省约10万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提供以助餐为重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同时,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内容连续10年列入省民生实事工程,予以大力推进,助推助餐服务走实。
  西宁市通过实施“个十百千”工程,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投入1500万元,搭建“12349”助餐信息管理平台,同时与市农商银行等机构合作,制作爱老幸福电子结算卡,实现了线上线下及时服务、实时监管。市、区两级投资2350万元,建成街道“中央厨房”及社区“爱老幸福食堂”148个,投入2.2亿元打造439个农村老年之家,累计为全市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140万人(次),“市、区、街、社区(村)、小区”五级助餐送餐配餐服务网络体系初步建立。海南州贵南县黄沙头片区,是5个行政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共同建有农村互助幸福院,承担5个村138名老年人的日间养老服务,为了做好午间供餐服务,贵南县采取政府补助、个人自助、爱心人士捐助、联点单位帮助、村集体经济资助的“五助”模式,募集资金为老年人送上“一碗热饭”,解决了子女在外放牧打工造成的老年人吃饭难问题。
  整合资源搭建城乡助餐服务网络
  全省8个市(州)234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中的217家建有助餐点,依托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开展助餐服务;全省1403个农村互助幸福院中的538个依托“村集体自筹、热心人士资助、老年人自助”形式提供午间助餐服务;在西宁市,围绕城市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最强烈的助餐服务,依托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实施老年助餐工程。西宁市采取“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个人掏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原则,依托市区联动管理的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打造街道“中央厨房”及社区“爱老幸福食堂”,结合老年人需求在小区设立助餐点。通过免费提供场地、补贴装修及配置设施投入等方式引导有影响力的餐饮企业加入助餐配餐服务行列,建立“市、区、街、社区(村)、小区”五级助餐送餐配餐服务网络体系,形成“中央厨房+社区配送+配餐、送餐、助餐”的三级服务模式,助力“15分钟生活幸福圈”。
  其他市(州)充分借鉴西宁市助餐服务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在农村牧区采取“互助+自助”的服务模式,通过村级自筹、个人缴纳、村集体收入补助、热心人士捐助方式,自主提供午间助餐服务,初步形成以乡镇敬老院为枢纽,农村互助幸福院为网点的农村养老助餐服务格局,让很多农村老年人也享受到了“舌尖上的幸福晚年”。
  对推进老年助餐工作的建议
  要提高对老年人助餐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应对全省人口老龄化新形势,以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为主线,注重基础性、兜底性、普惠性,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以多元参与机制疏通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堵点痛点,破解城市、农村养老助餐服务难题。
  建议探索构建养老服务机构助餐模式、餐饮企业助餐服务模式、社区食堂助餐服务模式或自建厨房服务模式4种老年助餐服务模式。建立“街道综合服务设施+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困难老年人家庭”的城乡助餐服务供给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助餐服务需求。
  在配套扶持政策创制方面,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建议国家层面制定出台助餐服务体系的有关政策,明确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形式、保障服务对象界定、服务运营模式。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建议国家层面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财政保障机制,明确政府的保障责任和定位,明确经营主体要按照保本微利原则确定老年餐收费标准,接受有关部门价格管理,确保老年人享受到贴心服务和价格优惠。同时允许助餐服务点在优先满足老年人就餐需求和优惠价格的条件下,向社区群众开放就餐服务。三是加强质量标准监管。建议推动各地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主要对政府保障范围、服务标识、食谱制定、信息化管理、主动公示等工作予以明确,以制度规范助餐服务管理。
  在监督管理机制方面,建议国家层面建立包括消防、住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综合监管机制,共同制定助餐体系监管办法,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台账管理机制和退出机制,对助餐服务点的运营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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