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省民政厅以解决困难群众急难盼愁问题的实效助推“平安青海”建设工作大局

时间:2023-09-25  [要情098]   来源:厅办公室   作者:厅办公室  浏览次数:4293
  近年来,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和省委陈刚书记“十个一”工作要求,立足高原地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和青海是稳疆固藏战略要地的实际,聚焦主责主业,把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急难盼愁问题作为“平安青海”建设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保稳定、兜底线、压舱石作用,全力防范风险隐患,以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平安青海”建设工作大局......
  近年来,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和省委陈刚书记“十个一”工作要求,立足高原地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和青海是稳疆固藏战略要地的实际,聚焦主责主业,把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急难盼愁问题作为“平安青海”建设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保稳定、兜底线、压舱石作用,全力防范风险隐患,以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平安青海”建设工作大局。
  一、聚焦织牢网,持续拓展救助范围。着眼“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精准发力,全面建立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推行“单人保”、低保渐退、就业扣减、五类以上地区特困人员年龄降至55岁、临时救助“一事一议”等政策,健全完善社会保险统筹费等13项收入豁免机制,统筹推进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服务类社会救助等创新试点工作,全省构建起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为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了更加健全完善的政策机制保障。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4.86万人,特困供养对象1.73万人,发放救助资金约15.97亿元;实施临时救助8.87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约1.55亿元。
  二、聚焦促发展,不断提高救助水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工作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困难群众救助需求,推动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挂钩联动机制,连续14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并同步提高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492元/年、达到5676元/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28元/月、达到700元/月,特困供养标准提高42元/月、达到1050元/月。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分层分类救助标准体系,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审批权限分别提高至4.2万元和1万元,目前人均临时救助水平达到1752元。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等机制,分别连续12年、6年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和城乡困难群众取暖补助,疫情防控期间累计5个月为城乡低收入人口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惠及全省63万城乡低收入人口。
  三、聚焦兜好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眼实现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全面建立健全并推动落实社会救助动态管理、主动发现、数据比对、经济状况核查等工作机制,根据救助对象家庭收入、财产、人员变化,以及临时遇困情况,做到综合施策、精准救助、全面保障。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指标体系等机制,进一步压紧各级民政部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监督检查机制,规范最低生活保障运行管理,常态化开展低保等社会救助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整治、效能提升年等活动,坚决整治“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年内全省累计退出城乡低保3.39万人、新增3.16万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供了坚强保证。
  四、聚焦便捷性,优化救助保障服务。围绕便民利民、提升服务,建成并运行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以及低收入人口监测三个信息平台,推动社会救助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快速预警、及时干预、精准救助,实现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由“跑一次”到“一次都不跑”的转变。年内全省累计交换数据40.27万条,开展部省核查、省域核查36.8万人次,指导基层开展摸排69.5万人次,认定低保边缘对象18.92万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2.54万农牧区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同时,大刀阔斧“减肥瘦身”、删繁就简、优化供给、强化时效,取消申请对象提交的可支配收入、租赁合同等22项证明事项,建立了临时救助“751”限时办结机制,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居住地、户籍地灵活申请救助事项工作机制,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更加方便快捷高效,民政为民服务水平得到持续提升。
 
编审:朱彦清 编辑:霍艳珺 供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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