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4年度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8-15   浏览次数:4259
  为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中的专业优势,支持培育儿童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增强基层儿童福利工作力量。现就征集2024年度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市(州)民政局,各省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为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中的专业优势,支持培育儿童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增强基层儿童福利工作力量。现就征集2024年度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市(州)、县(区)民政局,村(社区),儿童福利机构,各省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
  二、项目内容
  以村(社区)儿童之家和儿童福利机构为主要服务阵地,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在监护管理、心理健康、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适、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开展有关政策、常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供情绪引导、心理疏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让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帮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同时,配合农村(社区)儿童主任做好监护指导、家庭随访、调查评估等相关工作,充实基层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力量。
  三、实施地区
  全省农村、牧区,服务周期为1年。
  四、资金额度
  10—20万元/个。 
  五、征集时间
  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31日。
  六、具体要求
  (一)真实性。项目推荐单位(机构)应在深入农村、牧区充分调研基础上,形成内容详实、服务对象需求界定准确的调研报告。
  (二)专业性。项目推荐单位(机构)策划的服务内容能够回应服务对象需求,具有儿童社会工作专业特点,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技巧,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
  (三)规范性。项目推荐单位(机构)制定的实施方案需具有明确的目标任务、符合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规范要求,经费预算需明细、真实。
  请项目推荐单位(机构)将相关调研报告、实施方案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报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联系方式:   0971-4399323
  联 系 人:   周明邦  13897511755  
 
 
                                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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