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西州民政系统切实履行兜底保障政治责任,紧盯民政系统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各项兜底政策,积极推动移风易俗,多措并举,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一、全面落实政策,做好兜底保障。按照“三个不摘”重大要求,落实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机制,持续巩固兜底脱贫成果。一是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截至2023年7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保障对象有1993户4016人,按每人每年5676元发放保障金,1-7月累计支出保障金1182.33万元。二是建立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确定海西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7倍(高于省定标准0.2倍)进行发放。截至2023年第二季度,全州保障特困供养对象438户445人,按每人每月1195.1元发放供养资金,累计发放供养资金461.46万元。
二、建立动态监测,精准发放补贴。海西州民政部门坚持兜底线、保基本,基本建成以低保、特困救助为核心、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监测预警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做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一是建立民政、医保、乡村振兴、教育、住建等多部门之间共享联动机制,并采取入户走访、电话了解、数据筛查等多种方式调查摸底,主动发现救助对象并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截至目前,已将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条件的1186户3360人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动态消除困难群众返贫致贫风险。二是持续健全特殊群体“两项补贴”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其中一级、二级困难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护理补贴,三、四级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截至7月底,全州为3987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11.79万元,为336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35.45万元。
三、修订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海西州民政部门通过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深入推动婚俗改革和殡葬改革,坚决防止因婚丧嫁娶导致致贫返贫。一是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彩礼标准、婚宴标准、随礼标准、参加人数等,并将杜绝高价彩礼、厚养薄葬、破除陈规陋习等事宜写入了村规民约。截至目前,海西州297个村中294个村已完成村规民约修订,3个村正在修订。二是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引导监督作用,不断推动移风易俗。各地民政部门持续开展排查整治高价彩礼工作,督促各地修订完善《婚丧事宜简办标准》,将移风易俗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其中,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7个村、大格勒乡4个村、乌图美仁乡13个村已完成摸排且不存在高价彩礼现象;乌兰县已完成《婚丧事宜简办标准》的颁布,并免去压轿钱、改口钱等陈规陋习;都兰县46个村建立红白理事会,明确了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大柴旦把禁止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及丧事简办制度,用制度化的形式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