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主题教育部署要求,指导各地修订完善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其在倡导公序良俗、规范群众言行、调处矛盾纠纷、强化依法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了移风易俗,促进了乡风文明。
依法合规,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务实管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基本格式、制定程序、监督落实等要求,为规范制定合法合规、务实规范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供了政策遵循。黄南州河南县等地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广大村(居)民群众、驻村(社区)“两代表一委员”、法律顾问等的意见建议,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体现民情民意。强化乡镇审核把关作用,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约束性、彰显实用性、突出实效性,切实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为适用于本村(居)自治、村(居)务管理服务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的“小宪法”,成为村(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因地制宜,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连续两年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推广工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地紧盯高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靠要”懒汉行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当地风俗习惯和村庄实际,将倡导婚事新办,遏制高价彩礼、倡导喜事简办,杜绝盲目攀比、倡导丧事俭办,治理高额丧葬费、倡导诚实劳动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约束性措施。海南州贵南县塔秀乡塔秀村修订完善以“五严禁一承诺”为主要内容的《村规民约》,采取与村民签订遵守承诺书,正向激励与通报曝光并举的“7531”工作法,确保了村规民约有效执行。
创新方式,提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力度。编印《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选编》,引导各地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创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方式,将自觉守约履约与文明村镇、民主法治示范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平安村(社区)、和谐社区、绿色社区等示范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与优秀共产党员、行业先进个人、好公婆、好媳妇、好儿女等评选活动有机结合,加大正向激励,引导村(居)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海北州门源县将履约守约与“爱心超市”积分兑换物品等活动有机结合,采取以群众表现换积分、积分换物品的方式,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促进乡村治理。
广泛宣传,确保村(居)民群众广泛参与。指导各地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广播、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舆论宣传,引导村(居)民群众养成自觉履约的行为习惯。海东市部分县区印制了《移风易俗曲艺汇编》《移风易俗宣传手册》,分发至各乡镇、村、社区,创作《送彩礼》《迁居故事》等一大批文艺作品,积极发挥各乡镇曲艺队作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快板、三句半等形式宣传移风易俗,用传统文化涵养文明乡风。海南州贵南县等地充分发挥村(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监督执行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确保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落地见效,推动形成村(居)民群众互相监督、共同促进的浓厚氛围,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编审:朱彦清 编辑:霍艳珺 供稿:畅静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