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有力有序扎实开展,切实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益,有力破解全省救助补助存量资金的盘活使用以及第二批资金分配、调剂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6月27日,省民政厅、财政厅召开2023年度全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调剂分配及管理使用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当前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部署今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调剂分配和管理使用工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各市(州)民政局、财政局分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十三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西部地区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对我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安排给与倾斜,为全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近年来,我省不断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社会救助提质增效任务艰巨,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需求逐年增加。目前,国家层面调整了对青海等西部省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比重,要求按照属地保障责任,加大地方资金配套力度,凸显了地方政府的事权责任,全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出现吃紧局面。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式,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盘活存量及低效资金,有效应对资金紧缺问题,做好全省救助补助资金调剂分配和配套保障工作,重点抓好五个方面。一是准确把握社会救助刚性支出范围,精准测算资金总体支出需求,重点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困难残疾人、流浪乞讨和困境儿童等五类对象的兜底保障支出、遇困群众临时救助支出、政府购买事务性服务支出、低保和特困对象的取暖支出及低保对象动态扩围等五项支出。二是全面统筹资金分配要素,严格按照省级分配方案和相关要求,统筹考虑第一批下达资金、存量资金和分级落实配套资金等因素,科学制定分配方案,综合做好资金调剂分配工作,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精准高效。三是持续加强低保精准管理,各地民政部门紧密结合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和“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全面排查社会救助领域政策执行偏差和“错保”“漏保”问题。坚决落实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部署要求,开展困难群体摸底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保障范围,提升救助精准度。四是切实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全面落实《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支出型和急难型的困难情形进行救助,加强部门联动,统筹衔接专项救助资源,发挥好临时救助应急、过渡、衔接、补充的制度作用,不断提升救助效益。五是分级压实资金配套责任,压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按照“县级为主、市州帮扶”的保障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预算,足额安排市县两级资金配套,坚决做到“三保”不留缺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筑牢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网。
会议强调,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有效工作合力,统筹资金调度,加强资金管理,全面提升资金保障和监管能力,推动救助政策落实落细,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断增加困难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始终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的发展路子,继续加强与财政部门衔接协调,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优化资金支出结构,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落实地方各级配套,确保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正常运行、健康持续发展,坚决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编审:朱彦清 编辑:霍艳珺 供稿:马世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