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激发民政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发展。6月16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苏磊红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主题,讲授了一堂生动的专题党课。

苏磊红结合自身的学习感悟,联系基层治理实际,与全体同志交流思考认识。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基层治理的新要求新任务新部署,详细阐释了基层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方面,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意义更加重大、目标更加明确、任务更加艰巨。
苏磊红指出,民政部门作为党的政治机关,要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维护国家政权安全的高度,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内涵、本质要求、战略安排和重大原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夯实基层基础。
苏磊红讲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发扬斗争精神,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各级党委主要领导负责的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议事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基层治理工作。持续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参与积极性,发挥多元主体作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发展基层民主,畅通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协商,树立“共同缔造”的理念,促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推进党建引领“五社联动”社区治理服务机制建设,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三是不断提高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推动基层减负增效。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八大行动”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做好新形势下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立文明新风,推进乡村治理。持续做好向基层放权赋能工作,切实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乡镇(街道)议事协商、平安建设等方面的能力。
编审:王智宏 编辑:吴薇 供稿:阮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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