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社会组织:
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办法、执行办法等已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发布。根据《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我省中央财政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该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17年度检查合格;
(二)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
(三)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的银行账号和专职财务人员;
(五)有开展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且已具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信誉,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需配备3名以上项目专员);
(六)A类项目申报面向全省社会组织且优先考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B、C类项目申报面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全省性社会组织,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七)2016-2018年执行中央财政及其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存在重大问题的社会组织不予考虑。
2019年鼓励和支持全国性社会组织在我省申报项目。
二、资助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青海省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青扶组〔2018〕14号),2019年项目重点资助社会组织在我省17个贫困县(名单详见附件1)开展项目,项目拟资助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扶老助老、关爱儿童、扶残助残、救助扶贫、社会工作和其他服务群众的社会服务活动,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各社会组织必须在深入调研,进行充分需求论证的基础上申报本项目。项目不资助基建、研究、宣传、讲课、图书赠送、投资、户外活动、考察旅游、软件系统开发等活动。
三、培训时间
省民政厅将于2019年4月23日下午2:30在熠鑫酒店(西宁市德令哈路252-2号冀商大厦)举行全省中央财政项目申报培训会,各拟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于2019年4月21日18:00前将盖有公章的报名表发送至邮箱qinghaisheguanju@163.com 并按要求参加培训。
参加培训后,各拟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及时按要求撰写项目申报书,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及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五、申报提交的资料
申报中央财政项目需提交的纸质材料有项目申报书、项目计划书、盖有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文件、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书、会计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2019年中央财政项目的社会组织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认真学习相关要求,精确谋划,科学设计,按时申报。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将对所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合格的项目上报国家民政部。
联 系 人:孔德婧 联系电话:0971-6104757
邮 箱:qinghaisheguanju@163.com
附件1:青海省贫困县名单
附件2: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培训会报名表
青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