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7〕1424号)要求,规范我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建立收费信息主动公开的长效机制,现就做好省级行业协会商会信息公示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填报范围
行业协会商会收取费用的内容包括:收取会员的会费、向不特定市场主体提供服务收取的服务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相应收取的费用、代行行政职能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接受财政拨款、社会捐助、企业捐赠的费用等。各项费用须逐项填报,不能将多项收费项目集中在一栏填报。
未收取的费用不需填报。
二、 填报时限
请各省级行业协会商会抓紧梳理收费信息,填报行业协会商会信息公示表(见附件1),于2019年8月15日前按要求将表格报送至我厅,由我厅统一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进行信息公示。填报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或未按照要求逐项填报的,将不予接收。
三、 不定期抽查通报
我厅将不定期抽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填报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走访核实。对逾期未填报、填报内容失实的行业协会商会,将在“信用中国”和“青海省社会组织”网站予以通报。
附件:1、行业协会商会信息公示表
联系人:蒋相梅 陈娜 0971-6104757
青海省民政厅
2019年7月22日